新课程框架下的《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美术学习应当从单纯的技能,技巧层面提高到美术文化学习的层面。”而在教学中,教师往往只根据课前收集的大量图片、录像资料,引领学生欣赏,鼓励学生大胆表现,而不做技法上的要求和相应的课堂示范。这是对《美术课程标准》的误解。《课标》在“基本理念”中的表述是:“美术学习绝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技能技巧的训练,而应视为一种文化学习。”这里的“绝不仅仅是”并非全部否定了技能技巧的训练,虽然《美术课程标准》强调从“单纯的技能技巧”层面提高到“美术文化”的层面上来,但不是把技能技巧完全排除于美术教学之外。这是一种忽略学科特色的现象,直接导致了美术教师专业特点的丢失。21世纪世界已进入了“视觉文化”时代,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离不开图象,图象、视觉对象、视觉事件等图形话语传递着各种意义和信息,也传达着文本话语难以表达的意义和信息。因而美术学课在进行文化传承的同时坚守其工具性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从改革课堂示范方式,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做起。
进行“课堂示范方式变革”的实施策略:
“意在笔先”,理念是行动的指南。美术学科在走出只重视单纯的技能、技巧传授的同时还必须树立人文性与工具性并重的理念,准确践行美术学科性质。对于在教学中偏重人文性而忽略工具性现象的矫正,在具体操作中应从改革课堂示范方式,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做起。
一、小学美术课堂示范教学存在的问题
1、示范教学过频或过淡,忽略学生的实际需要
一方面,由于学生年龄小,为了达到教学目的的操作领域,对于技能不是很强的课,如果像鸡妈妈呵护小鸡一样,教师对每一个步骤演示讲解,学生观看熟记,这就带来了相对的缺陷:部分学生在创作时容易受教师示范的“定势”,使得自己创作的作品没有很强的“原创性”,更多的是教师作品的“影子”。这样过频的示范只会使学生依葫芦画瓢,造成思维惰性。
另一方面,教师为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便认为示范是一种阻碍学生发散思维的不良教学手段,将美术知识技能弱化、淡化,为怕禁锢学生的思维而不敢示范。但是由于重视在创作过程中对学生原始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保护,在有意与无意之中,会使美术课堂的创作处于一种学生自发的,无明确表现目的和表现方法的状况。
《黑与白》是小学三年级的教学内容,经过对教材的一番斟酌,教师利用本节课的粗线画轮廓,细线添花纹,并运用线条的疏密排列法等做了具体示范,学生对此很感兴趣,然而他们的作业仅仅停留于示范作品,如出一辙。总结这次教训,教师在另一个班级上课时,只出示线条疏密所形成的黑块与百块的作品,让学生仔细观察比较,引导学生归纳出制作方法和制作特点,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在这节课里,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较上节课得到体现和发挥,但是因为没有老师适当的示范,部分学生缺乏运用迁移的方法,去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尝试艺术的表现方法,也就无法在美术创造行为的表现过程中发展个性和气质,创造新的作品。
美术课虽然是技能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合理的示范,但它与培养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陶冶学生的性情,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并不矛盾,反而是相辅相成的。
2、示范教学流于形式,忽略学生的学习效果
美术课堂示范教学具有形象性、直观性的特点,它能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操作的动作要领,启发学生形象思维,锻炼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美术课堂示范的设计具有相当的难度,如何示范,在什么时间段示范,示范是否适度,这些直接反映着教者对美术课的理解深度和对知识的把握程度。有时,教师为了充实课堂内容,就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学生的学习形式上,以为课堂热闹了,学生到台前示范了,就是体现了新理念,这是对转变学习方式的误解。在上《我家的盆栽植物》一课时,为了活跃课堂氛围,我将学生分为几组,每组推选一位代表到台前示范比赛,因为时间不充足,学生仅象征性的示范一两分钟,还没有完全进入状态就匆匆结束了。
所以美术教学,特别是美术技能教学,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进行具体的实践指导。美术教材呈现在欣赏者的面前是静态的,无论教材的解说多么仔细,步骤多么详细,都不如教师的示范能解决技法学习上的难点。通过示范,使其产生表象,进行形象思维,最后掌握知识技能。
二、加强课堂示范的针对性,示范要具有引领作用。
新课程下的课堂示范不再是传统的师傅带徒弟式的模仿,不再是重步骤,而是重技法、重引领、重规律。因此教师课堂示范的重心、内容要依据课型而定。从教材的结构入手,细化课型,分类型示范是切实可行的示范方式改革。
1.技法性较强的课——强化技法型。
教师通过示范演示的是某一技法的运用。演示不是为学生提供创作的蓝本,而是他们掌握技法的途径。我在一年级《编织的线》一课中,通过绘画手套上面的线条花纹,来展示线条的种类和软头水彩笔的不同运用方法。演示长线、短线;粗线、细线;直线、曲线的关系,并使学生学会利用这些线条的变化以后表现任何一种线条效果。
2.含有隐性技法的课——暗含技法型。
教师应通过演示向学生渗透隐性技法,从而引导学生在绘画中会运用一些技法解决一类问题。如《我的太阳》这样的课,老师通过媒体演示的是各种图形、线条组合的关系,再当场示范,使学生初步感受太阳光芒变化的效果,并进一步通过自己的尝试组合、绘画表现出光芒四射的效果。教师示范的不是怎样来画一个太阳的具体步骤,而是演示绘画的规律及表现方法,教授学生如何把图形和线条进行组合搭建,并画出光芒放射状的效果。这样学生在实践中就可以画出千差万别,不同组合效果的光芒了,也不会千篇一律。
3.以创作表现为主的课——创作表现型。
这类课教学目标侧重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针对这一特点,教师的示范定位在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创作素材。因此,演示给学生的通常是一个个生动的“零部件”。例:在《我绘制的鱼》一课中,示范的是以基本图形或者不规则图形概括鱼的身体。之后让学生想象与之相匹配的线条绘画鱼鳍,学生会说波浪线、弧线,这样带有弯弯感觉的线条画鱼鳍与在水中游动的鱼的效果非常吻合,这样把更多的创作空间留给学生自己去比较、探索。
三、加强课堂示范的互动性,要有师生合作意识。
新课程强调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提倡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这一点在示范方式中也可以很好的体现。尤其在操作较性强的工艺课中,教师的示范过程通常是引导学生观察、分析,总结、概括制作方法。
如教师在《彩泥贴画》一课中,示范变传统的演示步骤为探究方法,增加师生双边互动环节,教师设计请两位学生上来示范鸟的头与身体这两个椭圆形的组合关系,然后提问:可以分别在两幅相同的画面上添加,变成两个不同动态的禽鸟么?给予学生时间进行小组讨论,教师倾听讨论结果,并通过学生的口述对两幅半成品分别进行添加示范。其余部分都在师生合作中完成。学生通过与教师进行合作示范开始在理解椭圆组合规律的前提下,自行探究出通过改变头与身体位置的远近和细节添加的不同位置,可以变化禽鸟动态的方法,完成了一件件的超越示范的动态作品,因此教师的示范既是“画龙点睛”又是“抛砖引玉”。
美术课程标准确定了美术课程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特点,这工具性应是表现和应用,而对技能的掌握则是实现工具性的主要途径,技能的学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更直接的、更主要的还是要靠教师的传授,很多技能的东西是“不看不知道”。通过示范,可以让学生在欣赏、观察、思考中模仿,很容易掌握基本绘画和制作方法,达到一定的水平,在表现事物的过程中体会成就感。